待业人员婚恋平台遭遇医疗贷款骗局
【标题】待业人员婚恋平台遭遇医疗贷款骗局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案由涉及网络借贷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的李某。对方以能提供高端医疗服务为诱饵,要求其通过平台链接办理贷款,承诺3日内放款并补贴医疗费用。张某某按指示交付约3.5万元现金后,发现李某使用虚假身份信息,且贷款审批实际未通过,遂报警并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金融机构人员实施诈骗,要求返还全部款项;公司辩称交易通过第三方平台完成,未直接参与且已履行审核义务,认为属于民事纠纷而非刑事犯罪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婚恋平台聊天记录、支付凭证及李某身份冒用证据,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证。经调查确认李某与公司无劳动关系,且诈骗行为发生在平台外的私下交易中,公司存在未尽审核义务的过失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30%连带赔偿责任,张某某自行承担70%损失,追回部分款项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168条关于侵权责任的条款;《民事诉讼法》第64条举证责任分配规则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强化用户身份核验,警惕以医疗养老为名的金融诈骗。网民需核实对方资质,避免点击不明链接。对于脱离平台的私下交易,需自行承担主要风险但平台可依过错程度担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