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交友中骗子骗钱3.5万被追责
【标题】婚恋交友中骗子骗钱3.5万被追责
【基本信息】张某某因婚恋交友被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诈骗案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认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人员的李某某。对方以投资理财为名,伪造身份信息并虚构公司项目,通过短信诱导张某某多次转账共计约3.5万元。初期以返还小额利润取得信任,后以'办理手续需缴纳保证金'为由要求继续转账,张某某发现骗局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某科技有限公司需对员工诈骗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辩称该员工行为属于个人诈骗,与公司无关。双方争议焦点在于公司是否因员工虚假身份使用及冒充职务行为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婚恋平台聊天记录、短信截图、二维码收款凭证及虚假网站界面截图。公司虽否认员工行为,但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李某某与公司无关联。仲裁员结合证据认定存在欺诈故意及公司管理失职。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张某某经济损失约3.5万元,并承担本案仲裁费用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关于过错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应警惕投资骗局,及时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单位需规范员工行为,避免因管理漏洞导致连带责任。遭遇诈骗应及时报警并保留证据,防止损失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