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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被保健品骗局骗走3.5万元

【标题】张某某被保健品骗局骗走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退休人员,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医疗养老项目名义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结识某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员李某。对方冒充政府部门工作人员,谎称公司有医疗养老合作项目,可帮助张某某获取高额返佣。在多次通过短信和视频通话诱导下,张某某先后使用信用卡向公司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该公司实际从事保健品销售业务,且所谓'政府合作'均为虚构事实。期间公司要求张某某开启屏幕共享验证资金流向,最终导致损失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虚构政府合作背景,通过婚恋交友场景实施精准信息诈骗;被申请人辩称系商业合作模式,要求申请人承担部分责任。争议焦点在于是否存在欺诈行为及资金损失因果关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申请人提交了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网站截图等材料。被申请人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业务真实性,仲裁员通过比对资金流向与业务资质,认定存在明显诈骗特征。庭审中双方就'返佣承诺'的证据效力展开激烈辩论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全部款项约3.5万元,并赔偿维权合理支出2000元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

【分析启示】警惕以医疗养老为名的保健品骗局,核实企业资质应通过官方渠道。遭遇资金损失要及时固定证据,包括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和网站截图,发现欺诈行为应立即报案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