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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政府人员诈骗网购用户被仲裁

【标题】冒充政府人员诈骗网购用户被仲裁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市网购平台用户,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冒充政府部门名义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网购平台购买家电后,接到自称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的电话,称其购买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需先行垫付检测费用。对方要求下载伪造的'政府服务APP'并提供微信支付码,承诺后续通过政府渠道返还资金。张某某按指示支付约3.5万元后,遭遇频繁要求屏幕共享操作,最终发现系诈骗分子伪造公职身份实施电信诈骗。该笔资金经多级账户拆分后被转至境外账户。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存在冒充公职人员诈骗行为,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系张某某主动下载APP产生交易关系,且已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完成资金流转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申请人提交微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及支付凭证,显示诈骗分子使用政府机关话术诱导操作。公司仅提供格式化APP界面截图,无法说明资金流转的合法性。仲裁员赴事发地某区街道调取监控,发现诈骗分子线下引流特征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退回申请人支付的约3.5万元款项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撤销条款

【分析启示】网购用户应核实官方客服信息,警惕'先垫付后返佣'话术。发现资金异常拆分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保留电子证据时需注意完整性与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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