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诱导投资被骗3.5万元案
【标题】婚恋平台诱导投资被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婚恋交友被骗诱导投资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婚恋交友APP结识所谓'投资顾问'李某。对方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要求张某某下载虚假投资APP并扫码支付约3.5万元保证金。期间李某伪造公司公函,谎称可协助办理社保补缴等公共服务事项。资金到账后,李某通过多方账户快速转移款项,导致损失无法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明知李某虚构身份仍提供平台服务,李某要求点击链接操作投资行为是否构成表见代理。公司辩称平台仅提供信息匹配服务,未参与投资操作且已尽审核义务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后台数据,发现李某注册信息存在异常。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通话录音,证明公司客服曾主动引导点击不明链接。公司虽提交用户协议,但无法说明风控措施,最终认可存在管理漏洞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70%责任,返还2.45万元损失,驳回其他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构成要件,《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规定,及《民事诉讼法》第64条举证责任分配规则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加强实名认证与反诈提示,用户应警惕'投资顾问'等话术陷阱,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保存电子证据时要注意完整性与连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