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用户遭假客服诈骗索要退款被支持
【标题】网购用户遭假客服诈骗索要退款被支持
【基本信息】张某某因网络购物纠纷向仲裁委申请维权,某科技有限公司被指涉嫌虚假代购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社交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海外代购广告,通过支付宝转账约3.5万元购买奢侈品。后对方冒充平台客服,以账户异常需脱离平台交易为由,要求通过境外APP操作退款,期间先退还2000元小额资金获取信任。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导致账户冻结,后发现系诈骗遂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代购业务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抗辩称系用户自行操作导致损失,且已退还部分款项不存在欺诈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APP截图等电子证据。公司虽否认但未能提供相反证据,仲裁委认定电子证据真实有效,确认交易过程存在诱导性操作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退还张某某剩余款项约3.3万元,并赔偿维权合理支出2000元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构成犯罪;《民事诉讼法》第63条确认电子数据作为证据的合法性
【分析启示】网络交易应通过官方渠道确认客服身份,对要求脱离平台交易的异常操作保持警惕。电子证据需同步保存原始载体,遭遇诈骗应及时报警并保留全流程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