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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业人员婚恋交友中遭遇扫码诈骗案

【标题】待业人员婚恋交友中遭遇扫码诈骗案

【基本信息】本案为待业人员张某某因婚恋交友遭遇网络诈骗引发的民事纠纷,涉及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利用社交平台实施的精准信息诈骗行为。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社交平台结识自称投资顾问的李某。李某以高收益理财为诱饵,诱导张某某添加微信并提供个人信息。在多次裸聊过程中,李某通过伪造身份信息骗取信任,声称能获取内部投资渠道,要求张某某通过微信扫码支付约3.5万元。后张某某发现李某身份造假且无实际投资能力,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虚构身份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投资款;李某辩称系双方自愿投资协议,且已提供虚假投资凭证作为交易依据。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供通讯记录及支付凭证,张某某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截图、转账支付记录及社交平台账户信息。李某未能出示有效投资合同及资金流向证明,仲裁委认定其存在伪造身份及虚构投资项目的违法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定李某需向张某某返还全部投资款项,并赔偿因信息泄露造成的合理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79条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3条个人信息处理原则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需警惕虚假身份,投资理财应核实资质。建议公众通过正规渠道进行投资,发现异常立即冻结资金并报警,避免向陌生人提供个人信息或扫码付款。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