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公检法骗虚拟币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公检法骗虚拟币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遭遇电信诈骗,涉案公司为某科技有限公司,损失约3.5万元虚拟币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添加自称民警的用户后,被要求转账虚拟币以配合'案件调查'。对方通过伪造公检法网站链接诱导其输入验证码,期间多次以账户异常为由催促操作。平台客服发现账户存在频繁转账异常却未及时封停,导致张某某错过紧急止付窗口。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尽审核义务需担责,平台则称用户未实名认证且无法核实对方公检法身份,要求用户自行承担风险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监控视频确认存在诱导操作行为,要求平台出示用户注册资料及风控记录。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及转账凭证,平台仅提供格式化回复,未有效举证免责事由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张某某虚拟币损失的70%,扣除其未实名认证导致的30%责任部分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195条及第1198条,网络服务提供者未尽合理审核义务致用户受损应承担相应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对诈骗行为的处罚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强化用户身份核验,发现异常交易须及时介入。用户需提高警惕,面对公检法要求转账等情形应主动通过官方渠道核实,避免点击不明链接导致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