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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品诈骗团伙冒充专员骗老人3.5万元获赔

【标题】保健品诈骗团伙冒充专员骗老人3.5万元获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因医疗养老项目被某科技有限公司涉嫌诈骗,案由为诈骗纠纷。该公司以投资理财为名,针对老年人实施诈骗活动。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社交平台添加自称是某金融机构贷款专员的李某为好友。李某谎称有医疗养老项目可办理,诱导张某某缴纳3.5万元保证金。期间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完成交易,并要求脱离平台进行线下操作。后经核实,李某及该公司并无相关资质,且资金流向涉及跨境流转,最终失联。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项目实施诈骗,要求追缴违法所得;公司辩称系正常业务合作,资金已用于项目投资,且张某某未签订正式合同存在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社交平台聊天记录、第三方支付凭证及涉案短信截图。公司未能提供项目真实性证据及资金去向说明,仲裁员依据证据认定其存在欺诈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退还张某某3.5万元本金,并依法追缴违法所得。同时认定公司通过虚构医疗养老项目实施诈骗,需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结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7条,认定该公司通过虚构项目及第三方支付手段骗取老年人资金的行为构成诈骗。参照《民法典》第144条,确认受害人有权追缴违法所得。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人需警惕社交平台虚假贷款宣传,投资理财应选择正规渠道。建议通过第三方支付留痕及短信截图等电子证据维权,发现资金跨境流转应立即报警。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