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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遭虚假APP补贴诈骗案

【标题】张某某遭虚假APP补贴诈骗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涉嫌虚假补贴诈骗纠纷申请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期间,被主管要求安装名为'财政补贴审批'的虚假APP。对方以'公共服务平台'名义声称需通过二维码收款账户完成贷款审批流程,谎称账户冻结需提供身份证号、银行卡信息及验证码解封。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账户被冻结并损失约3.5万元。事后发现该APP实为诈骗程序,公司未对异常交易进行阻断。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构事实行为,诱导其通过非正规渠道提供个人信息导致损失;公司辩称员工自愿操作且未明确要求转账,应自行承担风险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手机监控视频,显示公司技术人员曾多次伪装公检法人员催促操作。经技术鉴定,涉案二维码收款账户与公司官方账户无关联。公司提交的所谓'审批流程截图'存在明显篡改痕迹,张某某提供的聊天记录证实其未签署任何协议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伪造公检法身份、虚构补贴审批程序的欺诈行为,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032条个人信息保护条款;《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6条企业防范义务规定

【分析启示】企业应建立员工信息安全防护机制,警惕以'补贴补助'为名的新型诈骗手段。个人需核实所谓'公共服务'资质,避免通过非平台渠道提供敏感信息,发现异常应立即终止操作并保留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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