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招聘要求扫码付款致提现受阻遭诈骗
【标题】冒充招聘要求扫码付款致提现受阻遭诈骗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社保医保问题与公司产生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联系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人员李某某,对方称可提供社保医保代缴服务。张某某按指示通过微信转账3.5万元,后发现该公司账户异常无法提现,遂报警。警方查明该公司未实际开展社保代理业务,李某某虚构投资理财项目诱骗转账。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构成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及赔偿;公司称系业务咨询费用,且转账系通过微信完成,否认存在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证据,张某某提供微信转账记录及聊天截图,公司仅出示内部会议纪要。经核实,公司未与张某某签订任何合同协议,且虚构的理财项目与社保医保无关联。仲裁委依职权调取银行流水确认资金流向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全部转账款项3.5万元,驳回其他赔偿请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财物;《民法典》第112条民事权益受损应予赔偿
【分析启示】需警惕冒充公职人员实施的新型诈骗手段,建议通过正规渠道核实业务信息,保留转账凭证及沟通记录,发现异常及时报警并申请证据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