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虚假招聘提现受阻诈骗案
【标题】婚恋平台虚假招聘提现受阻诈骗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涉及婚恋平台招聘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认识自称金融公司高管的李某,对方以高收益低风险为诱饵,要求其在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成为贷款专员。入职后张某某按指示通过网贷平台提现约3.5万元并转账至指定账户,后发现资金被用于跨境流转。平台以系统故障为由拒绝返还,账号随后被封停。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虚构岗位骗取资金构成诈骗,平台辩称系正常业务操作且已履行告知义务。双方对资金流向真实性及合同效力存在重大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网贷提现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工作人员诱导话术截图。平台仅提供内部培训材料,无法说明资金用途。仲裁委调取平台后台数据确认存在异常资金流转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平台通过婚恋平台虚构招聘条件,利用网贷资金进行非法操作,构成诈骗行为,但因张某某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部分诉求未获支持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警惕婚恋平台异常招聘要求,核实公司资质及业务真实性。涉及资金操作时应保留完整转账记录,发现异常应及时报警并固定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