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被冒充银行人员骗3.5万元
【标题】老人被冒充银行人员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68岁)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征信修复产生纠纷,公司被指控合同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社区活动中心参加某科技有限公司组织的'征信修复'讲座后,被业务员以'银行内部渠道'名义骗取信任。对方通过QQ诱导张某某下载涉案APP并要求开启屏幕共享,谎称可修复其征信记录。张某某按指示交付约3.5万元现金后,APP被强制下架且无法联系该公司,发现被骗后立即报警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对方虚构金融机构身份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追回损失;公司辩称系正常商业服务,认为张某某存在轻信风险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与涉案QQ号的聊天记录、现金交付凭证及APP下架公告,核实公司业务员使用伪造工牌冒充银行工作人员,通过线下讲座获取个人信息。公司未能提供服务合同及资金流向证据,且涉案APP因涉嫌诈骗已被下架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全部服务费用3.5万元,驳回利息诉求,确认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基于欺诈的民事行为可撤销
【分析启示】警惕'征信修复'骗局,核实机构资质时应要求线下办公地址和营业执照。现金交易需保留完整凭证,发现资金异常转移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本案中,公司利用老年人信息不对称实施诈骗,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占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