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征信修复骗局损失3.5万元
【标题】老年人征信修复骗局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72岁退休教师;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从事网络技术服务。案由系婚恋交友诈骗引发的财产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婚恋平台结识自称贷款专员的李某。对方谎称其征信存在不良记录,需通过电商平台操作'修复',并要求张某某向某科技有限公司对公账户转账3.5万元。期间李某多次以'支付保证金''验证账户'为由索要手机验证码,最终资金被快速转至境外账户。张某某发现被骗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但未追回损失。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贷款专员实施诈骗,要求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辩称仅提供技术平台,未参与具体诈骗行为,且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资质存在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平台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资金流向截图。公司仅提供平台注册协议,未出示有效证据证明已履行告知义务。仲裁员结合支付记录和资金追踪报告,认定公司存在未尽审核义务的过错。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转账款项2.8万元,并承担本案仲裁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民法典》第1165条、《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2条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人需警惕'征信修复'话术陷阱,平台应强化用户身份核验义务。建议发现异常转账后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保留完整聊天记录和转账凭证作为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