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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投资导师诱导转账3.5万元被追回

【标题】冒充投资导师诱导转账3.5万元被追回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恋交友产生纠纷,案由为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分析师的李某。李某以'内部消息'为由推荐某虚拟币投资项目,承诺月收益达20%。在取得信任后,李某通过短信发送伪造的平台链接,诱导张某某分三次向某科技有限公司账户转账约3.5万元。期间要求张某某进行屏幕共享操作,显示资金流向多个关联账户,最终发现该公司未开展真实交易业务。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投资导师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系双方自愿投资协议,转账行为属于正常业务往来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聊天记录截图、转账凭证及平台异常截图。公司仅提供员工工资表,未说明资金用途。经审查第三方支付平台流水,发现资金经多级拆分转入多个个人账户,且公司注册地址与实际经营地不符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虚构投资项目的欺诈行为,裁决返还张某某全部投资款项并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中需警惕'投资导师'陷阱,核实对方身份及资质。发现账户异常应立即冻结资金并报警,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第三方支付平台应完善实名认证与交易监控机制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