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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官员诱骗学生投资3.5万元案

【标题】冒充官员诱骗学生投资3.5万元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涉嫌诈骗纠纷提交仲裁,案由涉及医疗养老领域虚假投资服务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QQ群结识自称某市医保局工作人员的'李主任',对方以'新型养老医疗项目'为名,宣称年化收益率达20%且无风险。在取得张某某信任后,要求其缴纳'资质保证金'及'服务费',通过银行卡转账方式分三次转入约3.5万元。后发现该平台实际为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虚假投资平台,且对方已封停QQ账号,导致资金无法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医疗资质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投资款;公司辩称系商业合作纠纷,认为张某某主动投资应自行承担风险,且未签订书面协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转账凭证、QQ聊天记录截图及平台虚假宣传材料,公司仅提供内部会议纪要。经质证,公司无法说明资金用途及服务真实性,仲裁委采纳张某某提供的电子证据认定诈骗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在10日内返还张某某投资款项及利息共计约3.8万元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以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效力的认定,结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对虚假投资宣传的规制

【分析启示】警惕冒充公职人员实施的医疗养老诈骗,投资前应核实资质并保留转账凭证。发现资金异常转移时,需及时报警并申请冻结账户,避免错过止付时效。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