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婚恋交友被骗保证金无法追回
【标题】学生婚恋交友被骗保证金无法追回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在校学生,通过某招聘平台遭遇婚恋交友诈骗,涉案公司为某科技有限公司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注册时结识自称该公司员工的李某某。对方以'贷款审批需缴纳保证金'为由,通过婚恋交友关系诱导张某某使用信用卡支付约3.5万元。后李某某提供伪造的APP截图显示贷款已通过,但当张某某尝试提现时发现账户被冻结,且无法联系上李某某。因错过公安机关规定的紧急止付窗口期,损失未能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存在真实交易要求公司赔偿,公司辩称该行为属于个人诈骗与公司无关。双方对电子数据真实性及交易性质产生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聊天记录、支付凭证及APP截图等证据。公司对电子数据来源提出质疑,但未能提供相反证据。仲裁委结合平台注册信息及资金流向认定存在诈骗嫌疑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部分赔偿责任,认定公司对平台用户信息审核存在重大过失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警惕以贷款为名的新型诈骗,建议及时报警并保存电子证据。用人单位应对平台注册信息进行严格审核,避免因管理疏漏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