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被虚假招聘诈骗补贴申请仲裁
【标题】张某某被虚假招聘诈骗补贴申请仲裁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前员工,因涉嫌诈骗纠纷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高薪岗位信息,对方冒充HR以'政府补贴'为由诱导其下载名为'XX福利'的第三方APP。通过伪造的对公账户转账截图,公司工作人员声称需要支付3.5万元'保证金'才能领取补贴。张某某在未核实公司资质情况下完成转账,后发现该APP与公司官网无关且无法提现,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虚构补贴政策实施诈骗;被申请人辩称该APP系第三方合作平台,转账行为系张某某主动操作且未签订劳动合同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招聘平台聊天记录、APP界面截图、转账凭证及平台客服说明。被申请人对证据真实性提出异议,但未能提供相反证据。仲裁员结合APP注册信息与公司实际经营地址差异,认定存在虚构事实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被申请人返还张某某转账款项,并确认其通过虚构补贴政策实施诈骗行为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以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关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
【分析启示】求职时应通过正规渠道核实企业资质,警惕'补贴'等话术诱导转账。保存聊天记录、APP截图等电子证据时需注意取证时间及完整性,避免因证据链断裂影响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