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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公职人员骗钱错过止付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公职人员骗钱错过止付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恋交友平台遭遇精准信息诈骗引发民事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李某,对方以虚假采购项目为由,诱导张某某通过微信转账支付约3.5万元保证金。李某伪造政府文件及APP采购截图,要求张某某点击陌生链接办理'退款理赔'手续,后失联。张某某发现被骗后,因未及时报案导致错过公安机关紧急止付窗口。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职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平台仅提供交友服务,未参与交易且交易已超止付时限,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转账记录、伪造的政府文件截图及平台注册信息;某科技有限公司仅提供平台运营协议。经核实,李某账号IP地址与政府机关无关联,仲裁委认定存在精准信息诈骗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未履行平台审核义务,需承担部分连带责任,但因张某某未及时报案导致部分证据灭失,酌情支持2万元退款请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事诉讼法》第64条电子数据证据规则;《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平台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加强实名认证审核,用户需警惕'公职人员'话术陷阱,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转账并报案。电子数据固定要及时,错过止付窗口将影响追偿效果。

分类:商业交易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