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冒充金融机构诈骗保健品客户被追缴
【标题】微信冒充金融机构诈骗保健品客户被追缴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保健品诈骗纠纷案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客服岗位,入职后被要求先缴纳3000元保证金。公司以'医疗养老项目'为名,安排其通过微信联系客户推销保健品,并承诺可提现佣金。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发现平台系虚假网站,遂向公安机关报案,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虚构保健品销售项目构成诈骗,要求追缴违法所得;公司辩称张某某未签署正式劳动合同,且已支付保证金属自愿行为。双方对平台真实性及是否存在还款意愿存在重大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客户名单等证据。申请人提供部分客户对话截图及银行流水,证明公司诱导其从事虚假交易;公司则以'员工自主行为'为由拒绝提供平台后台数据。仲裁委委托第三方鉴定微信转账记录真实性。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向张某某返还部分违法所得共计1.2万元,驳回其余诉求。认定公司存在诱导员工参与虚假交易的行为,但因证据链不完整,无法完全证明其诈骗故意。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条款,认定企业存在欺诈行为但证据不足部分不予支持。
【分析启示】求职时需核实企业资质,警惕以'医疗养老'为名的保健品诈骗陷阱。建议通过正规渠道维权,保留微信记录等电子证据,发现虚假平台应立即报警并申请证据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