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假公检法骗钱案
【标题】婚恋平台假公检法骗钱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诈骗纠纷案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认识自称公检法人员的李某。对方以涉嫌洗钱为由,谎称可提供高收益低风险理财渠道,诱导张某某通过网贷平台提现后转账至指定账户。期间要求张某某多次充值入金并配合调取平台信息,累计转账约3.5万元后被拉黑。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审核李某身份导致被骗,要求全额退款;平台辩称诈骗分子冒用公检法名义与平台无关联,认为用户应自行承担风险。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网贷平台流水,平台仅提供用户协议条款。仲裁委认定李某冒充公检法人员实施诈骗,平台存在未履行身份核验义务的过错。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部分款项共计2.1万元,其余损失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9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强化用户身份核验机制,公检法人员身份需通过官方渠道核实,警惕高收益投资骗局,留存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