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中奖骗局微信转账被骗3.5万元
【标题】直播中奖骗局微信转账被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涉及直播带货诈骗场景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期间,通过直播平台被自称公司高层的冒充者以中奖名义诱导。对方通过短信发送虚假中奖通知,要求开启屏幕共享验证身份,随后以缴纳保证金为由诱导张某某通过微信转账3.5万元。资金到账后,诈骗者立即通过多层账户快速转移款项,导致公司无法追回。张某某发现被骗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向劳动仲裁委申请追偿。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管理漏洞导致被骗,要求全额返还损失;公司辩称该行为属个人诈骗,与企业无关,且张某某未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双方对资金流向证据及责任归属存在重大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张某某补充转账凭证及沟通记录,公司则提交了内部风控制度文件。经质证,张某某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对方使用公司名义及内部话术,但未能完整证明资金流转路径。仲裁委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资金流向进行溯源分析,发现涉案账户与公司关联度较低。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未尽到对员工的反诈提示义务,对张某某损失承担30%赔偿责任,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结合《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17条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条款
【分析启示】企业应完善员工培训机制,警惕直播场景下的新型诈骗手段。遭遇类似骗局需立即保存通信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权时注意证据链完整性,主张责任时需证明企业存在管理过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