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政府人员骗取加盟费资金转移被仲裁
【标题】冒充政府人员骗取加盟费资金转移被仲裁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加盟代理关系,因对方虚构征信修复业务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接到自称某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的电话,称其征信存在异常需缴纳3.5万元修复费用。对方通过伪造的APP截图展示虚假征信报告,并要求通过公司对公账户转账。张某某于2024年6月15日完成转账后,发现账户被异常冻结且无法联系对方负责人,遂向仲裁委申请追偿。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其受骗缴纳的3.5万元属诈骗款项,要求全额返还;公司辩称该费用为正常商业服务费,且已开具发票,否认存在欺诈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通话记录、转账凭证及伪造征信截图作为证据。公司虽提供财务人员证言,但无法说明资金去向。仲裁委要求公司说明交易真实性,其以'商业机密'为由拒绝提供相关合同及服务记录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通过虚构政府背景和征信修复业务实施诈骗,裁决返还张某某全部转账款项并赔偿利息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劳动合同法》第8条用人单位如实告知义务
【分析启示】警惕以征信修复为名的新型诈骗,保存通讯记录和转账凭证。发现资金异常转移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避免损失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