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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遭遇杀猪盘诈骗损失3.5万元

【标题】学生遭遇杀猪盘诈骗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高校学生,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婚恋交友为名实施投资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电商平台认识自称'某公司高管'的网友李某某。对方以'内部投资渠道'为由,虚构高收益理财项目,诱导张某某通过支付宝向某科技有限公司账户转账共计约3.5万元。后张某某发现李某某实际为诈骗团伙成员,该公司未履行还款承诺且拒绝配合调查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李某某虚构身份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投资款;被申请人辩称系张某某主动点击不明链接导致损失,且未签订正式合同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聊天记录截图、转账凭证及电商平台浏览记录。被申请人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员依据《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5条认定存在诱导投资行为,结合《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规定进行裁决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投资款项约3.5万元,并承担相应维权成本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民法典》第148条、《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5条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需警惕高收益投资陷阱,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平台方应强化用户身份核验,避免成为犯罪工具。建议保留所有电子证据,及时申请紧急止付措施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