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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遭遇婚恋诈骗损失3.5万元获赔

【标题】张某某遭遇婚恋诈骗损失3.5万元获赔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为退休老人,被某科技有限公司涉嫌电信诈骗案引发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上认识自称成功人士的李某,被诱导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虚假购物APP。李某以高收益低风险为诱饵,要求开启屏幕共享功能进行虚假投资操作。张某某先后通过6个对公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账户异常被封停,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和未妥善处理用户资金问题,被申请人辩称已履行平台审核义务且未直接参与诈骗行为,认为用户应自行承担未核实身份的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重点审查短信截图、通话记录及资金流水等电子证据。某科技有限公司对屏幕共享操作的合法性提出异议,但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已履行告知义务。仲裁委委托第三方机构对APP真实性进行技术鉴定,确认其与正规平台存在明显差异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退还2.8万元本金并支付法定利息,张某某因未尽核实义务承担部分损失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按消费者要求增加赔偿损失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人应警惕婚恋场景中的投资陷阱,平台需强化用户身份核验机制,企业应建立资金风险防控体系。电子证据需通过技术手段验证真实性,建议及时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关键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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