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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误信征信修复骗局现金交付被骗3.5万元

【标题】老年人误信征信修复骗局现金交付被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65岁)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案由涉及网络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接到自称某市人社局工作人员的电话,称其征信存在不良记录需紧急处理。对方引导其联系某科技有限公司,谎称可提供征信修复服务。张某某按指示前往该公司,工作人员通过伪造文件和虚假承诺,诱导其脱离借贷平台进行现金交付。在要求屏幕共享操作时,张某某未察觉异常,先后转账约3.5万元。事后发现系诈骗,但因未及时报警导致证据链受损。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款项;公司辩称系民事纠纷,否认存在诈骗行为。核心争议在于公司是否通过虚构征信修复业务实施诈骗及证据充分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通话记录、转账凭证及监控视频。视频显示工作人员要求屏幕共享并展示伪造的征信系统界面。公司虽否认,但无法解释资金流向异常。仲裁委结合证据认定公司存在诱导交易行为,但因张某某未及时报案导致部分证据灭失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需返还张某某2.8万元,其余损失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165条关于侵权责任的条款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人需警惕'征信修复'等诈骗话术,遭遇资金损失应立即报警并保留通话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用人单位应规范业务流程,避免被用于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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