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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交友平台被要求转账3.5万元遭诈骗

【标题】女子交友平台被要求转账3.5万元遭诈骗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退休人员,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从事医疗养老项目推广,案由为网络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认识自称某科技公司招聘人员的李某。对方以'医疗养老项目'为名,声称可代办保健品审批手续,要求张某某通过微信支付3.5万元办理业务。李某以'需脱离平台交易'为由,指示将款项转至个人虚拟币账户,后失联。张某某仅保留部分微信聊天记录和转账凭证,无法提供完整证据链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存在真实交易要求全额退款,被申请人辩称系商业合作纠纷。核心争议在于:1.李某是否构成职务行为;2.虚拟币转账是否属于有效合同履行方式;3.是否存在真实医疗服务交付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电子数据,张某某提供微信转账记录及聊天截图,被申请人未出示员工授权证明。经司法鉴定确认聊天记录真实性后,仲裁委认定李某行为构成表见代理,但因关键证据缺失,无法确认服务实际履行情况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返还2万元并赔偿维权费用,其余诉求因证据不足未予支持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表见代理制度;《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易成为诈骗伪装,务必核实对方身份及资质。虚拟币交易缺乏监管留痕,建议优先通过正规平台完成支付。关键证据如聊天记录、转账凭证需及时公证固定,避免证据灭失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