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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诈骗老年人征信信息

【标题】婚恋平台诈骗老年人征信信息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诈骗案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顾问的李某。对方以征信修复为由诱导其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APP,要求提供身份证、银行卡等个人信息。张某某按指示通过信用卡支付约3.5万元办理'贷款征信'服务,后发现平台系虚假网站,账户被冻结无法提现,遂向公安机关报案但未及时保存完整证据。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虚构征信修复业务,存在非法占有目的;某科技有限公司称系张某某主动提供信息且未签订合同,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对平台是否具有诈骗故意及张某某是否因信息泄露受损存在重大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查APP截图、聊天记录等证据,发现平台网页显示'国家征信中心授权'等虚假信息。李某承认系团伙成员,但称张某某自愿转账。仲裁委要求核实平台资质,确认是否存在诱导性话术及个人信息泄露风险。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退还张某某2.8万元并赔偿维权费用,认定平台存在虚假宣传但张某某未及时保存支付凭证导致部分损失无法追偿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构成要件,《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规定及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严格审查合作机构资质,老年人应警惕'征信修复'等话术陷阱,发现账户异常应立即冻结并保留完整交易记录,避免因证据缺失影响维权

分类:贷款征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