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者被招聘平台骗充值3.5万元遭追偿
【标题】求职者被招聘平台骗充值3.5万元遭追偿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医疗养老项目,因虚假医疗服务合同纠纷引发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招聘平台看到医疗养老项目招聘信息,被自称投资老师的财务人员以'精准信息诈骗防护'为由要求缴纳入金。张某某通过网贷提现3.5万元后转账至指定账户,后发现该平台实际从事非法集资活动,遂向公安机关报案但未及时主张权利。
【争议焦点】劳动者主张公司虚假宣传导致损失,公司辩称平台审核流程完整且款项流向明确。双方对'涉案金额如何认定'及'报案不及时是否影响追偿'存在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劳动者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宣传资料,公司仅提供后台审核记录。经质证,公司未能证明已尽到平台监管义务,仲裁委采纳劳动者提交的电子证据链。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退还张某某2.8万元并支付法定赔偿金,因报案延迟扣减部分损失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五条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核实平台资质及服务内容,保留完整聊天记录和转账凭证。企业需完善招聘平台审核机制,对虚假宣传行为承担连带责任。涉案金额认定需结合转账凭证、合同文本及资金流向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