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人员冒充婚恋对象骗取3.5万元
【标题】财务人员冒充婚恋对象骗取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人员,因婚恋交友诈骗引发劳动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财务岗位时,被冒充婚恋对象的诈骗分子以'高薪招聘'为名诱导。对方伪造身份信息,虚构'先垫付后返佣'的兼职模式,通过微信转账要求张某某支付约3.5万元培训费用。张某某按指示将款项转入第三方账户后,发现对方实为诈骗团伙,遂向公安机关报案。经查,该招聘平台存在未核实企业资质、未监管收款账户的管理漏洞,涉案账号已被封停。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认为招聘平台未履行审核义务导致损失;公司辩称该行为属于个人操作,且已配合警方冻结账户,不应承担全部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转账记录、银行流水及聊天截图等证据,证明其受骗过程。公司提供平台注册资料证明已尽审核义务。经调查,招聘平台未对第三方收款账户进行实质性核查,认定存在管理过失。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部分赔偿责任,先行赔付1.5万元,剩余损失由张某某自行承担。同时责令招聘平台限期整改账户审核机制。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68条侵权责任条款,结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5条平台审核义务,判定企业存在监管过失需承担相应责任。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类诈骗频发,企业应加强招聘资质审核,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平台漏洞实施诈骗。求职者需警惕'先付款后返佣'等异常要求,及时通过官方渠道核实信息,保留转账凭证等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