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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用户遭遇虚假平台诈骗3.5万元

【标题】网购用户遭遇虚假平台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网络购物诈骗纠纷案,案由涉及虚假平台及资金非法转移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网购平台购买商品,客服以'跨境优惠'为由要求通过微信扫码支付约3.5万元。付款后平台突然无法登录,客服失联。张某某发现该平台实际为虚假网站,资金已通过第三方支付渠道跨境流转至境外账户。警方调查发现该平台由多个团伙成员远程操控,专门伪造购物场景实施诈骗。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虚构交易场景构成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平台方称交易系用户自主操作,且已通过短信截图证明交易真实性,否认存在非法占有目的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平台提供交易流水及第三方支付凭证,但其提供的证据显示资金流向与平台账户无关。张某某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与短信截图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平台存在诱导付款及虚假宣传行为。平台方未能出示有效反驳证据,仲裁庭采纳张某某提供的电子数据鉴定报告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向张某某退还全部支付款项,并承担相应的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以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对虚假平台的规制条款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网购用户需警惕高收益诱导,核实平台资质及支付方式。发现异常应立即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平台方应强化对第三方支付渠道的监管,避免沦为犯罪工具

分类:网络购物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