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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被骗3.5万虚假平台遭仲裁

【标题】投资者被骗3.5万虚假平台遭仲裁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某市居民;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从事教育培训业务。本案为网络投资诈骗纠纷,争议焦点围绕虚假平台宣传及资金去向展开。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微信添加某科技有限公司客服人员,被诱导参与该公司直播间推广的'教育投资计划'。工作人员以'教育行业前景好''保本高收益'为噱头,要求张某某下载指定APP并转账至对公账户。张某某先后投入约3.5万元,但公司仅返还部分本金,后以'系统升级''政策调整'等理由拖延兑付,最终失联。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虚构教育培训项目,通过直播带货形式实施诈骗;被申请人辩称系正常商业合作,APP为正规投资平台。双方对是否存在履约能力及转账性质产生重大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与客服的微信聊天记录,核实其多次被要求转账及承诺高收益的对话内容。同时委托第三方审计公司对涉案对公账户资金流向进行核查,发现大额资金转入境外账户。公司未能提供有效项目资质证明及合同文本,证据链存在重大缺口。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虚构教育培训项目实施诈骗,但因张某某未及时报案导致部分证据灭失,酌情判定公司承担主要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虚假宣传条款

【分析启示】警惕'教育投资''高收益'等话术陷阱,核实平台资质及资金流向。发现被骗后应立即报警并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避免因拖延导致维权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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