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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中奖诈骗遭索要3.5万元个人信息被追责

【标题】员工中奖诈骗遭索要3.5万元个人信息被追责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案由涉及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办理公司入职时被要求提供个人征信信息。随后收到自称电商平台客服的电话,称其参与了某中奖活动需缴纳保证金。对方伪造公共服务办理场景,以贷款名义诱导其通过支付宝转账3.5万元。期间冒充投资老师指导操作,要求提供银行卡密码及验证码,后因资金流向异常且无实际贷款记录,张某某发现被骗。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诱导提供个人信息及协助诈骗行为,要求赔偿损失;公司称仅提供入职所需材料,未参与后续转账流程,且未收到任何款项。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证据,张某某提供监控视频、支付宝转账记录及聊天截图,证明公司员工曾引导其参与虚假贷款流程。公司虽否认但无法解释为何能获取员工征信信息,亦未举证证明已尽到告知义务。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未尽到个人信息保护义务及协助诈骗嫌疑,判令退还张某某部分款项并赔偿精神损失费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3条;《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企业应强化员工培训防范新型诈骗,警惕以贷款征信为名的诱导行为。个人需提高警惕,发现异常资金流向及时保留证据维权

分类:贷款征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