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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卫健委推销养老项目骗取3.5万元

【标题】冒充卫健委推销养老项目骗取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某市居民;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从事养老服务行业;案由为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社交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宣传的养老投资项目,声称可保底年收益20%。对方通过伪造卫健委工作证添加其为好友,以'政策扶持项目'为名要求提供身份证、银行账户等个人信息。张某某信以为真,通过支付宝向该公司对公账户转账约3.5万元,但后续既无法联系对方,也未收到承诺的收益,遂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其受虚假身份欺骗陷入错误认识而转账,要求全额返还;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系正常商业合作,称张某某主动提供信息且未签订合同,不应承担损失

【仲裁过程】仲裁委要求双方提交证据,张某某提供社交平台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宣传资料;某科技有限公司仅出示内部会议纪要。经核查,聊天记录显示对方使用伪造单位名称,转账凭证显示收款账户与公司登记不符,仲裁委认定存在虚构事实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于10日内返还张某某全部投资款项约3.5万元及利息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效力的规定

【分析启示】医疗养老领域需警惕'政策扶持'话术陷阱,投资者应核实资质、保留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发现被骗要及时冻结账户并报警处理

分类:商业交易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