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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虚构身份骗钱被追缴

【标题】婚恋平台虚构身份骗钱被追缴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婚恋交友诈骗案,案由涉及虚假身份冒充企业主实施恋爱借款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婚恋交友APP结识自称某集团董事长的李某。李某以办理社保公积金为由,诱导张某某向其指定的'安全账户'转账共计约3.5万元。在取得部分款项后,李某通过虚假APP伪造合同协议,要求张某某开启屏幕共享功能进行'资金监管',最终以需支付保证金为由骗取全部现金。该诈骗行为由团伙成员分工协作完成,李某使用伪造的身份证件和企业资料实施诈骗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假身份宣传和诱导转账行为,要求追缴全部损失;公司辩称仅提供交友平台,未参与具体诈骗活动,且已提示用户注意投资风险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张某某提交了聊天记录、转账凭证、虚假APP截图等证据。公司方试图以平台免责条款抗辩,但仲裁委认定其未尽到审核义务。经三次庭前调解和一次庭审质证,公司承认平台存在审核漏洞并配合调查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在15日内返还张某某约3.5万元诈骗款项,并依法追缴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认定,结合《刑事诉讼法》第253条关于追缴违法所得的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严格审核用户身份信息,防范虚假身份诈骗。建议用户警惕'安全账户'要求,凡涉及资金转账均需核实对方身份。遭遇诈骗应及时报警并保留电子证据,通过司法途径追缴违法所得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