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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科技公司以征信修复为名诈骗员工3.5万元

【标题】某科技公司以征信修复为名诈骗员工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案由为公司虚构征信修复项目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期间,被主管以'贷款征信需修复'为由要求参与线上操作。公司谎称可帮助提升征信评分,通过电商平台发布虚假任务,诱导张某某向指定虚拟币账户转账。期间冒充招聘人员的客服多次致电催促操作,张某某按指示将3.5万元转入非本人账户后发现被骗,遂调取电商平台交易记录及监控视频固定证据。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征信修复项目实施诈骗,要求返还资金;公司辩称系员工主动参与网络借贷项目,且未明确承诺还款。双方争议焦点在于是否存在以虚假征信服务为名的欺诈行为及转账性质认定。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取电商平台订单信息,确认交易主体为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监控视频显示员工未被胁迫,但存在诱导性话术;鉴定虚拟币转账记录与公司账户无关联。公司未能提供项目真实性证明及资金使用凭证,张某某提交的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虚构征信修复项目的欺诈行为,裁决返还张某某全部转账款项并赔偿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规定

【分析启示】警惕以征信修复为名的新型诈骗手段,注意核实企业资质及服务内容。涉及虚拟币转账时应保留平台交易记录、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发现受骗后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申请劳动仲裁。

分类:贷款征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