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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用户遭贷款诈骗3.5万元获赔

【标题】婚恋平台用户遭贷款诈骗3.5万元获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恋平台服务产生纠纷,案由涉及精准信息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自称公职人员的李某某。对方以可办理低息贷款为诱饵,要求其提供银行卡验证码配合'征信审核',并承诺贷款获批后返还手续费。张某某按指示向某科技有限公司关联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李某某实为冒充政府工作人员的诈骗分子,贷款审批未通过且资金被转移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核实李某某身份导致受骗,要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公司辩称仅提供信息匹配服务,未参与资金操作,且用户存在轻信他人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银行流水作为电子证据,公司提出异议但未能提供反证。通过资金流向追踪及平台用户协议条款分析,认定公司存在审核失职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张某某经济损失约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9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条款,结合《电子签名法》对电子证据效力的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完善实名认证机制,用户应警惕'征信审核'等话术陷阱。遭遇验证码泄露应及时冻结账户,保存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通过资金流向追踪固定证据链

分类:贷款征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