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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婚恋平台遭遇虚拟币贷款诈骗

【标题】学生婚恋平台遭遇虚拟币贷款诈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大学在校学生,因在婚恋交友平台遭遇电信诈骗,与某科技有限公司产生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添加自称贷款专员的李某为好友。李某以可办理无需征信的贷款为由,引导张某某注册某科技有限公司旗下虚假贷款平台。平台要求张某某提供银行卡验证码并转账约3.5万元至虚拟币账户,后以账户异常为由要求继续转账,最终对方失联。张某某发现该平台无正规资质且无法登录,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系被冒充贷款专员的李某诈骗,要求追回损失;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平台系正常金融业务,转账行为属自愿且未签订合同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婚恋平台聊天记录、虚拟币转账凭证、平台注册界面截图等电子数据。某科技有限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平台合法性,且承认其未取得金融业务资质。仲裁委通过调取银行流水及平台服务器日志,确认资金流向异常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虚构贷款平台实施诈骗,责令其返还全部转账款项并赔偿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平台需警惕虚假贷款骗局,核实对方资质时应查询金融监管部门备案信息。遭遇要求提供验证码的转账请求时,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电子数据需通过公证等方式固定证据,及时主张权利可有效维护自身权益

分类:贷款征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