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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遭精准诈骗追缴违法所得案

【标题】张某某遭精准诈骗追缴违法所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医疗养老项目被诱导参与虚假医疗服务,通过电信电话场景遭遇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QQ收到自称公司领导的陌生消息,称有医疗养老项目需先垫付费用再返佣。对方以'内部渠道'为由要求其提供信用卡支付信息及手机验证码,张某某在未核实身份情况下分三次转账共计3.5万元。后通过技术手段发现对方IP异常,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但因未及时冻结账户导致部分资金被转移。

【争议焦点】公司主张张某某自愿参与商业合作,且未签订书面协议;张某某则认为对方冒充领导实施精准信息诈骗,要求追缴全部违法所得。争议焦点在于转账行为与诈骗犯罪的因果关系认定及追缴范围。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QQ聊天记录、信用卡消费凭证及转账截图,公司仅提供内部通讯录证明。经核对,诈骗分子使用伪造的领导头像及话术诱导操作,仲裁委确认其存在重大过错,但认为部分资金已无法追回。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责令返还2.8万元违法所得,对剩余0.7万元因报案滞后导致的损失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刑事诉讼法》第245条关于追缴违法所得的规定。

【分析启示】警惕冒充熟人实施的精准诈骗,遇要求提供验证码等敏感信息务必核实身份。建议企业完善内部通讯认证制度,个人应留存完整转账凭证并及时报案,避免因延误导致损失扩大。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