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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虚假APP诈骗员工3.5万元被追回

【标题】婚恋平台虚假APP诈骗员工3.5万元被追回

【基本信息】张某某(待业人员)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婚恋平台运营方)因网络诈骗产生纠纷,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管理过失导致其遭受虚拟币资金损失。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从事教育培训行业的李某。李某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诱导张某某下载其提供的虚假APP进行投资,期间要求张某某提供身份证、银行卡等个人信息。张某某向李某账户转入约3.5万元虚拟币后,李某及其团伙成员迅速转移资金并失联。平台方未及时发现异常,导致张某某无法追回损失。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尽平台审核义务构成共同侵权,要求赔偿全部损失;公司辩称仅提供交友服务,资金流向与平台无关,且对方使用虚拟币转账规避监管。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监控视频、虚假APP截图及转账记录,公司提交平台用户协议及技术安全报告。仲裁员对电子证据真实性进行技术核查,发现平台服务器日志显示李某账户存在异常登录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未建立有效风控机制,对虚假APP传播负有一定责任,但虚拟币转账行为超出了平台服务范围,判令公司赔偿张某某部分损失。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以及《民事诉讼法》第63条关于电子证据认定标准,结合《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3条关于信息收集合法性的要求。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加强用户资质审核与资金流向监控,用户需提高警惕避免向陌生人转账,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对虚拟币等新型支付方式要审慎对待。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