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养老投资被骗3.5万元未追回
【标题】张某某养老投资被骗3.5万元未追回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虚假养老服务产生纠纷,张某某主张被诈骗要求返还投资款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电信电话联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对方冒充养老服务顾问以医疗养老项目为名承诺高回报。在未签订正式合同情况下,张某某按指示通过现金支付3.5万元投资款,后对方要求脱离平台交易并提供虚假APP截图,最终公司失联导致损失无法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养老项目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投资款;公司辩称系合法投资协议,张某某未按流程操作导致损失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通话记录、现金交付凭证及APP截图作为证据,公司未能出示有效合同及资金流向证明。经质证,仲裁委认定虚假平台运营特征显著,且存在诱导脱离正规交易渠道的违规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在10日内返还张某某投资本金3.5万元并支付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处理条款
【分析启示】警惕以医疗养老为名的新型诈骗手段,投资前应核实资质、保留完整证据链,遇资金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避免单独现金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