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网购被骗3.5万元平台拒退
【标题】老年人网购被骗3.5万元平台拒退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72岁退休人员,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网络借贷纠纷产生争议。被申请人通过电商平台虚构采购项目,以充值入金名义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电商平台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虚假采购项目'为由诱导,称需缴纳保证金方可办理业务。通过信用卡支付3.5万元后,平台以系统故障为由拒绝提现,张某某发现对方系团伙诈骗后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平台虚构交易构成诈骗,要求追缴全部款项;被申请人称系商业交易纠纷,认为申请人未按约定完成采购流程导致损失,否认存在欺诈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申请人提交了聊天记录截图、信用卡支付凭证及平台页面截图作为证据。被申请人对证据真实性提出异议,主张申请人存在操作失误,且交易已超过仲裁时效。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为被申请人通过虚构采购项目诱导申请人支付款项,存在明显欺诈行为,但因证据链不完整且申请人未提供完整交易流程证据,酌情支持部分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性交易的处理规定及《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构成要件,结合证据采信规则作出裁决。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群体需提高网络交易风险意识,维权时应保留完整证据链。电商平台应加强商家资质审核,对异常交易及时介入,避免沦为诈骗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