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遭虚假招聘平台诈骗虚拟币
【标题】学生遭虚假招聘平台诈骗虚拟币
【基本信息】张某某(大学生)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纠纷案,案由为招聘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助理岗位。面试后,自称公司HR的王某(实为诈骗团伙成员)以'需缴纳培训保证金'为由,要求其通过虚拟币平台转账约3.5万元。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发现对方失联,遂向平台投诉并报警。警方查明王某使用伪造的公司文件及虚假身份信息实施诈骗,资金通过多层账户在24小时内完成转移。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欺诈行为应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个人行为与企业无关。核心争议为虚拟币转账性质认定及平台监管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取平台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银行流水,确认张某某确向虚假账户转账。公司提交所谓'培训协议'但无法提供原件,王某身份信息经核实不存在。仲裁员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1条要求平台承担连带责任,但因虚拟币交易匿名性强,部分证据链存在瑕疵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退还张某某2.8万元,平台承担30%连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1条:用人单位以欺诈手段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1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企业人员实施诈骗的,处5-10日拘留并处500-1000元罚款
【分析启示】求职时应核实企业资质及岗位真实性,保留所有沟通记录。平台需完善实名认证机制,虚拟币交易建议通过第三方担保方式完成,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