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业人员遭婚恋诈骗微信转账3.5万元
【标题】待业人员遭婚恋诈骗微信转账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待业人员)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恋诈骗纠纷申请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主管的李某某。对方以介绍高薪工作为由,虚构公司有政府补贴补助项目,诱导张某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支付约3.5万元所谓'保证金'。期间李某某多次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并伪造聊天记录,后失联导致张某某发现被骗。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某冒充公司员工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称该人员无授权代表公司行为,且转账系张某某主动发起的婚恋资金往来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查了张某某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注册信息,发现李某某账号与公司官方账号无关联。公司未能出示与张某某的书面合同或工作安排证明,且对资金去向解释模糊。经比对,李某某使用伪造的工牌及公司内部文件进行诈骗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李某某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公司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分析启示】网络婚恋诈骗多利用求职需求实施,应警惕虚假身份和高额保证金陷阱。建议通过正规招聘渠道核实信息,发现异常立即保留证据并报警,避免因轻信他人造成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