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误转账3.5万元遭冒充银行诈骗
【标题】老人误转账3.5万元遭冒充银行诈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65岁)因求职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贷款征信为由诱导操作,后遭遇电信诈骗导致资金损失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平台应聘文职工作,对方以需办理贷款征信为由要求提供银行卡信息。期间收到自称银行客服的短信,称其网贷账户异常需转账解封。张某某未核实便按指示将3.5万元转入对方提供的陌生账户,后发现账户非本人所有且资金被转移,遂报警并申请劳动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诱导其提供个人信息导致受骗,要求赔偿损失;公司辩称仅提供招聘信息,未参与诈骗操作,且已要求其签署保密协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与公司的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短信截图,发现公司客服多次提及征信问题诱导操作。公司虽提交了入职登记表,但无法证明已履行告知义务,且未及时封停异常账户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过错,需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判令公司赔偿张某某损失2.8万元,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民法典》第1165条、《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7条
【分析启示】求职时警惕以征信为由索要个人信息,遇到异常账户操作应及时报警。用人单位应完善风控机制,对异常情况及时封停账号并告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