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用户被冒充客服骗3.5万元案
【标题】网购用户被冒充客服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医疗养老项目产生纠纷,张某某通过网购平台购买服务,后被冒充客服人员的诈骗行为导致损失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医疗养老平台购买养老项目,支付约3.5万元后收到自称客服的QQ消息,称其账户因异常操作被冻结需配合视频验证。对方要求开启屏幕共享功能查看转账记录,张某某未核实便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对公账户转账。后发现该平台实际无相应资质,且资金通过第三方支付渠道跨境流转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合同诈骗,对方客服要求屏幕共享并虚构账户冻结事实;公司辩称仅提供平台服务,未直接参与诈骗,且无法核实对方身份真实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QQ聊天记录、银行流水及转账凭证,证明其通过平台支付款项过程。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已履行合同义务,且对客服要求屏幕共享的行为未尽监管责任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未尽平台审核义务,对诈骗行为存在监管过失,判令返还张某某部分款项并赔偿维权支出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义务
【分析启示】网络交易应核实对方资质与身份,切勿轻信屏幕共享等敏感操作。平台方需强化对公账户监管,发现异常资金流转应及时阻断。跨境支付需警惕资金安全风险,保留完整证据链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