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用户遭贷款专员诈骗损失近4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用户遭贷款专员诈骗损失近4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接触某科技有限公司贷款专员,因征信问题被诱导参与非法贷款活动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上认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贷款专员的李某。对方以帮助提升征信为由,要求其通过虚拟币转账3.5万元作为保证金。在APP操作过程中,李某多次通过短信要求开启屏幕共享功能,承诺可办理贷款业务。后该APP被平台下架,张某某发现无法提现且无法联系李某,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存在真实交易要求全额退款,某科技有限公司否认与李某存在劳动关系,称其为个人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婚恋平台通话记录与短信往来,确认李某使用公司名义招揽客户。某科技有限公司提交的员工名单中未显示李某,但承认APP运营主体为其公司。双方就虚拟币转账的合法性及是否存在真实贷款服务产生争议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退回2.8万元保证金,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刑法》第266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
【分析启示】警惕婚恋平台高息贷款骗局,核实对方身份资质,避免通过虚拟币进行大额交易,发现异常应立即保留证据并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