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征信贷款遭婚恋骗子诱导
【标题】老年人征信贷款遭婚恋骗子诱导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退休人员,被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以婚恋对象名义诱导操作贷款及虚拟币交易,引发征信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社交平台添加自称'金融顾问'的李某为好友,对方谎称能帮助办理公共服务业务并承诺高额返利。在取得信任后,李某诱导张某某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贷款APP,通过屏幕共享功能引导其进行征信授权操作。张某某使用信用卡支付约3.5万元贷款费用,后发现资金被转入虚拟币交易平台且无法注销网贷账户,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李某冒充婚恋对象实施诈骗,公司应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辩称李某为个人行为,且贷款合同系张某某自愿签署,不构成诈骗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申请人提交社交平台聊天记录、APP操作截图及信用卡交易凭证,证明确系被诱导操作。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李某行为属个人行为,且承认未对员工进行婚恋诈骗防范培训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退还贷款本金并修复征信记录,申请人承担部分手续费损失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的司法解释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人需警惕社交平台虚假婚恋骗局,建议保留电子证据并及时报警。企业应加强员工行为监管,防范利用公共服务场景实施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