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保健品平台诈骗案张某某遭冒充政府人员骗款
【标题】虚假保健品平台诈骗案张某某遭冒充政府人员骗款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为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购物平台购买保健品时,被添加至QQ群。群内自称'某市卫健委工作人员'的企业主李某,以医疗养老项目为名要求缴纳'保证金'。张某某信以为真通过支付宝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该APP已被下架,所谓政府文件均为伪造。李某在收到款项后失联,平台多次退款失败引发纠纷。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职人员构成诈骗;公司称系商业合作纠纷,称QQ群主为第三方人员,且已按约定提供产品。双方对交易性质及李某身份真实性存在重大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涉案APP下架记录及支付宝转账流水,核实QQ群内伪造的政府文件。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存在真实合作关系,且承认未核实对方身份。张某某提交的聊天记录显示对方使用公职人员身份进行诱导性话术。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被申请人通过虚构政府背景、伪造文件等手段实施诈骗,判令返还全部款项并赔偿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民事行为的效力认定
【分析启示】网络交易需核实平台资质及对方身份,谨防冒充公职人员诈骗。发现虚假平台应立即停止交易并保留证据,及时通过司法途径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