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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被虚假养老APP诈骗3.5万元

【标题】张某某被虚假养老APP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涉及虚假APP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养老机构接触到被申请人推广的'智慧养老'项目。工作人员以高额返佣为诱饵,要求其下载名为'颐养通'的虚假APP进行虚拟币投资。期间财务人员李某冒充公司领导,通过私聊诱导张某某分6次转账约3.5万元。初期通过返还小额利润获取信任,后以'系统升级需垫付'为由持续转账,最终APP被下架且相关账号被封停,张某某发现被骗后立即报警。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养老服务项目,财务人员李某冒充领导实施诈骗;公司否认存在诈骗行为,称系张某某自行操作的虚拟币投资交易,且已封停涉案账号配合调查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取监控视频证据,核实APP注册信息与公司关联性。被申请人未能提供完整交易记录及合规性证明,张某某提交的转账凭证与聊天记录形成完整证据链,显示财务人员使用伪造身份诱导投资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返还张某某投资款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第150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适用

【分析启示】警惕以养老服务为名的虚拟币投资骗局,注意核实APP运营主体资质。发现可疑情况应立即停止转账并固定证据,对冒充熟人实施的金融诈骗需通过监控视频等电子证据证明因果关系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